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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女儿户口在本村的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具有村民资格。
父母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赠送给儿子。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赠送儿子。如果儿子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么获得房屋后,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
办理房地产继承可以通过户口。具体流程如下:1、手续在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消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书。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社到市公证处)处理继承权公证,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类: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
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的特定身份相联系,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本案房屋在农村,标的物不仅是房屋,还包含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屋
不行,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民个人所有,其无权处分集体所有土地权属。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处理给子女,我们国家法律不限制。这里有一个原则:地随房走。也就是说,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在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如
我国实行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对象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集体成员,也就是本村村民。同时,
父母的农村宅基地无法继承。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父母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