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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正确判断子女拒绝探望的原因,看子女是否独立地作出拒绝父母一方探望的意思表示,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又有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拒绝探望,应当尊重其意愿,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不得强行对其进行探望。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的,男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不过女方也不应当拒绝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女方有义务协助男方探视孩子,男方也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
离婚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取消探视权。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探望孩子。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不给抚养费不是不让探视的法定理由。如果属于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而不得拒绝对方探视。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探望孩子。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不给抚养费不是不让探视的法定理由。如果属于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而不得拒绝对方探视。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探望孩子。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不给抚养费不是不让探视的法定理由。如果属于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而不得拒绝对方探视。
没有抚养权,并不能随时探望孩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这种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换句话说,不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姓氏的,不能拒付抚养费。离婚后,如果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即使母亲将孩子姓氏由父姓改为母姓,父亲也不能拒付抚养费。但是改姓需要离婚双方一致同意,母亲如果隐瞒父亲不同意的事实,擅自更改孩子姓氏的,父亲有权向户籍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