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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
若一方父母出钱买房该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该房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得分割。 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该出资部分则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则按出资比例分割。
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买房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支付部分房款
第一,结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第二,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落在
1、房子的产权永远是你们两个的,卖后你也有权分钱。 2、即使他父母在婚前或婚后也出了资,仅仅是这部分资金属于对他儿子的个人赠与或是对你们两个的赠与。如他父母表明是对他儿子个人的赠与,仅能说明他父母出的
此房双方父母都付了首付,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
2,但男方父母支付的钱,可以视为男方的份额。 具体可以参考:1, 要保留好父母一方汇款给子女一方的记录,这是很关键的。 2, 同时要看父母汇款给一方的时间与购房时间的间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能否合理的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
再婚父母双方子女的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此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是夫妻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