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办理

2020-06-08 124
普法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获得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因此,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

    2020-01-27 138
  • 如何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
    如何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1-02-13 126
  • 划拔的宅基地如何变更使用权
    划拔的宅基地如何变更使用权

    划拔的宅基地变更使用权需要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2020-12-17 54
专业问答更多>>
  • 在宅基地拆迁中如何处理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

    2022-08-05 15,340
  • 迁出户主死亡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1、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严格意义上,你只对你家的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对买回来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转让价格双方协商,期限不能超过70年。3、只要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转让即可,不管由谁协商

    2022-04-09 15,340
  • 2022年宅基地确权如何使用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

    2022-11-13 15,340
  • 如何买宅基地使用权(最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转让买卖的只有房屋,而不是宅基地,购买者需要使用房屋的支撑土地即宅基地的,需经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同意,报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宅基地使用权按当地国家建设征用标准给与补偿后

    2022-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进行宅基地确权 01:51
    如何进行宅基地确权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856 15,340
  •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00:56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1,506 15,340
  • 如何继承宅基地 01:16
    如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2,863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