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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当然应当还。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经营过程中欠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公司所欠债务可由其分公司代偿,因为分公司是没有独立财产权的。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
1、母公司还,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 2、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3、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
1、母公司欠钱分公司有责任。 2、因为分公司只是一个分支机构,依附于总公司,分公司虽然有公司之名,却无正式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母公司对外欠债,分公司作为一个分支机构,是需要对这笔账进行负责的。 3、
1、要说分公司欠债怎么偿还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
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债务由有限公司以其有限的出资额进行偿还,但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就会由尚未完成认缴出资额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合法进行注销的,那么公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当然有补偿。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存在过错,法律规定因公司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标准,工作满一年可以请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 2、工作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不满一年只满六个月,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4、不满六个月,支付劳动者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