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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 i,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未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只要该名股东的股权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经过了工商登记的就可以转让,但是受让人在受让该股权后接替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
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到位。如果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纳出资的,需要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到位。如果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纳出资的,需要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