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事实婚姻离婚怎样办理?
事实婚姻离婚怎样办理?

事实婚姻离婚怎样办理?

2021-08-11 29
普法内容
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怎样提出事实婚姻
    离婚怎样提出事实婚姻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则必须到法院起诉。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

    2020-03-16 77
  • 怎样在事实婚姻情况下怎样离婚
    怎样在事实婚姻情况下怎样离婚

    在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应这样“离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当事人需要走法定流程离婚。在前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未补办结婚登记

    2021-04-14 68
  • 94年事实婚姻怎样
    94年事实婚姻怎样

    94年以前事实婚姻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于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法院会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会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2021-02-07 400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要办理离婚证吗事实婚姻

    是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理不了离婚证。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

    2022-06-01 15,340
  • 事实婚姻孩子要怎么办事实婚姻离婚孩子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如果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023-05-05 15,340
  • 2023年事实婚姻能否办理离婚

    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原告起诉时需要提交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证据,如果户口本中没有写清楚双方系配偶关系,

    2023-08-20 15,340
  • 事实婚姻离婚怎么离婚,还有哪些是事实婚姻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

    2023-04-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事实婚姻怎么协议离婚 01:05
    事实婚姻怎么协议离婚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1,134 15,340
  •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01:16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983 15,340
  • 事实婚姻算重婚吗 01:02
    事实婚姻算重婚吗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1,68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