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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
离婚反诉状的内容跟起诉状的内容是一样的,因此反诉状是可以这样写的: 1、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2、反诉被告(本诉原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反诉请求,以及反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
1.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2.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的承
具体要看提出的反诉诉讼请求是什么,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进行反诉。如果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反诉的请求和本诉是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可以对其进行反诉。因为法律赋予了公民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
违反离婚协议的起诉方式: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执行人履行判决文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怎样写离婚诉讼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
离婚纠纷不适用反诉。离婚是当事人重要的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裁判,而且要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关系作出裁判,使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离婚之后,虽然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但是父母与子女的
离婚案件不可以反诉。因为离婚属于复合之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是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
对方起诉离婚,同时具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时候并不可以反诉。但是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辩理由,证明对方确实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甚至是不分财产。需要明确,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离婚案件的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