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2021-02-26 63
普法内容
父母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探望的方式主要有逗留式探望和看望式探望。逗留式探望:是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把孩子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但不利于探望人同子女的交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植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在离婚协议书里规定探视权
    如何在离婚协议书里规定探视权

    离婚协议中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一定要明确约定,否则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需要注意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2021-01-31 74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探视权一般如何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探视权一般如何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1-02-13 99
  • 探视权恢复后是如何取消探视权
    探视权恢复后是如何取消探视权

    中止探视权恢复:经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征询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的意见后,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完全消失的,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探望权。

    2021-02-08 80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2022-05-25 15,340
  • 离婚后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

    2022-05-20 15,340
  • 离婚后关于探视权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2022-05-17 15,340
  • 离婚后探视权如何约定

    我现在已经离婚了,离婚后一般探视权如何约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探望权的,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 01:28
    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会因此解除。与此相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仅需要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还可以向对方请求保障自己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探

    1,058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01:02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法理上来说,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直接交谈,可以约

    4,376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01:05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48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