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人们结束同居的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人们结束同居的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人们结束同居的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2022-04-15 58
普法内容
结束同居的财产分配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有配偶的同居,在对财产进行分配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同居结束,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结束,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

    2021-01-24 115
  •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结束同居关系要怎么分割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结束同居关系要怎么分割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结束同居关系的分割方式为各方应当协商决定。法律规定,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021-03-26 69
  • 同居关系分配财产时怎样分配房产合适
    同居关系分配财产时怎样分配房产合适

    同居关系财产分配方式是:有协议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021-03-25 99
专业问答更多>>
  • 结束同居的财产如何分配最新规定是什么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

    2023-08-20 15,340
  • 结束同居期间怎么分财产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

    2023-12-23 15,340
  • 还没结婚就同居,同居取得财产的分配一般是怎样样的呢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

    2023-04-03 15,340
  • 2022年同居结束,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

    2022-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分居了挣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01:11
    分居了挣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的工资、奖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

    930 15,340
  •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01:11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704 15,340
  •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顺序 01:09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顺序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

    1,407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