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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给出去的彩礼,如果解除婚约,还能再要回。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在分手后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在解除婚约后,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有下列几种情形男方不允许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其他。
可以回彩礼钱,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 2、男女双方都没有登记结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三、其它条件。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
订婚彩礼钱法律上能要回来不,如果满足以下情况可以要回来: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离婚能否要回彩礼钱,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或者彩礼是一方婚前给付的,但是导致给付一方生活严重困难。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具体的返还数额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功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彩礼钱可以要回来: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给付导致生活绝对困难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尽量多提供相应证据,例如存款账户信息,证人证言,村委证明。返还彩礼不代表全额
没结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律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彩礼能要回来不代表可以全部要回来,具体返还的方式和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