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预抵押登记需要本人吗
预抵押登记需要本人吗

预抵押登记需要本人吗

2022-04-14 307
普法内容
预抵押登记一般需要本人办理,但是当事人也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预抵押是指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抵押登记的预抵押抵押
    抵押登记的预抵押抵押

    预抵押登记指的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2021-03-11 276
  • 预抵押和预告登记一样吗
    预抵押和预告登记一样吗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

    2020-02-13 220
  • 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抵押权登记的区别
    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抵押权登记的区别

    首先,性质不同。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属于本登记,其登记具有终局效力。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预备登记,并非终局性的,其最终要么消灭,要么转为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第二,发放的权利证明文件不同。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之后,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给抵押权人

    2020-08-21 530
专业问答更多>>
  • 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吗

    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

    2023-05-20 15,340
  • 什么叫预抵押登记

    1、预抵押登记是指预购商品房的贷款抵押登记,即贷款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价款后,向银行贷款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并进行登记,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的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

    2022-12-06 15,340
  • 什么是预告登记什么是预抵押登记

    1、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2、预抵押登记,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

    2022-07-20 15,340
  • 预售房屋登记,预售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2、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向登记机

    2021-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生效是吗 00:27
    房屋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生效是吗

    房屋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可以生效。具体来说,对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合同生效,但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则只能是进行登记,合同才会依法发生法律效力。换句

    1,232 15,340
  • 抵押登记的效力 01:06
    抵押登记的效力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1,745 15,340
  •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351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