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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知道,房屋一般都是以登记为主,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多数情况下,一般大家都要看看卖方有没有房产证,以便知道房产证登记人的姓名,卖方有没有权利处分房产。实践中,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纠纷很多。那么遗产房不办继承能不能买卖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自书遗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一般而言,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即可办理继承公证。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并且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
房产继承不做公证可以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继承的,应当提供本人与被继承人身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且并未要求办理公证,但被继承人生前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
1、可以。 2、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公证的联合通知》,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多年的公证环节不再需要。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公证书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
1、可以。 2、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为了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所以往往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而在2018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一份规定,这就意味着伴随着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
公房,也就是公租房,不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因为公租房实质上属于国家又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承租人只获得了承租权,并未获得公租房的所有权。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除此之外,只有公民死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