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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如何承担

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如何承担

2021-03-02 73
普法内容
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的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委托人按照中介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委托酬劳。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但若中介未促成合同订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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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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