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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企业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
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若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等情形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