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解散时,股东存在尚未缴纳出资的应当补足出资,无论约定的期限是否到期。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设立公司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应按所认缴的出资额向公司缴纳出资,股东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最基本的义务。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币财产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货币出资的,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
1、未缴纳出资的证明,可以根据公司账户的入账流水,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缴纳的出资等证据。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解散要进行清算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发现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可以要求股东缴纳未履行的出资,如果不缴纳的,以股东未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 (3)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公司补缴社保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
印花税申报缴纳的流程如下: 1、打开地税系统,点击用户密码方式登陆; 2、点击“申报缴纳”; 3、点击“非核定税种申报”后面的“申报”; 4、征收项目选“印花税”; 5、征收品目选择“购销合同”,再点击“填写申报表”; 6、在“收入总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