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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欠债不还,另一方是否可以保全财产?

一方欠债不还,另一方是否可以保全财产?

2020-08-04 132
普法内容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共同财产。但是必须要满足前提条件,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需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无法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要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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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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