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如下: 1、行为方式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违反了规定; 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更多的发生在公司依法登记
非国有公司、企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应当根据以下要件构成: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既不能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数额巨大、股东合谋虚假出资。否则。第三、抽逃出资罪,即公司的发起人。那些利用假出资骗取公司登记,在公司登记注册前,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财产所有权。与代收股东的银行串通,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让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记。抽逃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仅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两种量刑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到期出资时,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抽逃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这个罪的犯罪主体不同,量刑也不一样: 首先,自然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