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1、这一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基本人口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
没有取消农业户口的补偿。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民户口性质的变化不影响农民领取农业补贴,享受各种惠农政策,也不会有取消农业户口的补偿。
农民户籍性质的变化不影响农民领取农业补助金,除了享受各种惠农政策外,户籍性质变化后,农民还可以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教育、物质、医疗条件。根据目前82、9%的农民不知道户籍改革政策,65、3%的农民不知
没有经济补偿。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别后,合并为叫居民户口。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使农民可以更多的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农村户口的取消,可以促使中国现
农村户口转农村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
取消农业户口是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城镇户口是指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