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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 2、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 3、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1
1、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
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种类: (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三)旅游合同; (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 (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六)消费贷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今收到出借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借款期限自x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x年x月x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