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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该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另一方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应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
到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
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果是不同地点的,原告就应当前往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
起诉离婚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基本管辖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但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 2、存在以下例外情形:被告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
一般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首先要的注意的是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应该向何地的法院起诉的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诉讼则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住所地即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