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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可能包括包括:双方当事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同居财产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属于非法同居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修建房子如果是用共同财产修建的,那么这个房子属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夫妻个人财产修建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需要看修建房屋的资金才能确定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女方出钱修建的房屋在不能证明属于她一方的独立财产时,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屋系她单方出资修建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的原
1、女方出钱修建的房屋在不能证明属于她一方的独立财产时,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屋系她单方出资修建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的原
同居关系中也存在“共同财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
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对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
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由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其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
并不是婚后买的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下,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以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就是婚后一方虽然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来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