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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
公司在亏损状态下解散时,其债务应当由其所剩余的全部财产份额为限进行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不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 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
1、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因为法定事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
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买卖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这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适用《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若是买受人是自然人的话,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买受人是
公司破产一般意义上是指的公司因不能够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或者公司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在破产之后公司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来承担,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果公司破产,那么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