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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在天津买房并不能落户。目前,天津已经不再有购房送户口的政策。天津于2014年5月31日已取消外地人在津购房办理蓝印落户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积分落户。 1、无天津户口,孩子可接受九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
户籍为本区,在外省市的高中学生,可高三前办理回户籍的转学手续或直接参加本市的高考报名。名时除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高考报名当年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外省转学籍需要以下手续: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
从天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了解到,天津外地人可以办理居住证,但必须参加积分落户,在津落户后,其子女可随迁至津。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实施后,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2、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
孩子选择休学的,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孩子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休学情况进行审查,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休学,
给孩子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
给孩子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如下: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