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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假如夫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该房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即便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方的名字,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夫妻共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需要离婚,二人
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的,即使房屋产权证书上只记载一方的姓名的,该房屋也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孩子名下的房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这套房子已经写在了孩子的名下,不管这套房子是赠予的,还是通过过户的方式办理,夫妻两个人对于这套房子就没有处置权。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孩子,他人想要出售、转让等等,都是不可行的。
1、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的房产证上加老婆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当然有你的份,一人一半,毋庸置疑。第一:是你们婚后买房第二:是你们共同出资第三:有贷款买房作为凭证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一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
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婚后参与房改的房产尽管登记于一方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