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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探视要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自己不愿见,法官不能判决强制见,根据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丧失而断绝,父母双方人仍有义务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探视义务,探视有利于孩子成长,是为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的要求所在。
离婚不探视孩子是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前述的探望不仅仅是一种法定权利,也属于一种法定义务,且法定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1)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对非抚养权人,即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孩子“无权”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2)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管父母双方是否
1、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
1、民法典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离异探视孩子一般不需要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征得孩子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而且如果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时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频率行使探视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对探视时间进行约定,只要能协商一致,法律都不予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
我国并没有对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作出明确法律规定。 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 通常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结合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判定,同时要考虑到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未成年人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