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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出具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其它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证明其中由一方可以去办理。因为当事人户口住所地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留存有结婚登记档案,所以当事人要开具结婚登记证明时仅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开具。
如果你的户口本的状态,显示的是未婚的话,那么第二次结婚就不需要离婚证。户口本状态显示已婚或者离异,第二次结婚,也就是离婚后再次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通常,在第二次结婚的时候需要带上次的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也是需要离婚证的,第二次
可以。 1、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亲自到场。 2、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军人要交军人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
不是的,只能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登记。在试点省市,可以跨省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搜索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自愿结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且无法律规定的不得结婚的重大疾病。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该共同至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如果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是中国内地的居民和香港、澳门或者是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分为两个要件。第一个要件就是,其中一方的前一段婚姻必须是已经登记的合法婚姻。第二个要件就是,有配偶方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也就是同居。因此,如果前一段婚姻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就不可能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