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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房屋拆迁中的权利: 1、租赁房屋拆迁时,有权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拆迁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3、与出租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经
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 (一)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 (二)优先承租与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承租房屋拆迁获得补偿的权利; (四)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的权利; (五)经出租人同意实施转租的权利。
租房拆迁租户获得赔偿是出租人租房后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之一。租房拆迁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
根据新动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
根据新动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
根据新动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
根据新动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是双方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是租赁合同的期限没有超过20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第四,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