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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依据不同的法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规定比较成熟,而关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立法则是空白。即使各地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拆迁补偿也或多或少缺乏
政府性拆迁企业受到拆迁款,拆迁补助并非营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处理。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
拆迁补偿款一般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 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大致分为六种。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第三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如下: 1、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为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区别; 2、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应对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当中,企业拆迁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与户口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大概有三类,第一种是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会按照该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平均年产量值的六到十倍来分配。第二种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征收地的耕地面积除去征收前单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