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及职责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及职责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及职责

2021-03-27 152
普法内容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义务;等等。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监护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关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监

    2021-04-02 129
  • 关于法院监护人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关于法院监护人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法院抚养权变更的规定是: 1、抚养权的变更方式包括协议和诉讼两种; 2、法定变更抚养权事由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 3、其他规定。

    2021-02-19 100
  • 监察机关对哪些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督
    监察机关对哪些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督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督: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

    2022-05-11 7,578
专业问答更多>>
  •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1]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2022-08-07 15,340
  •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1、“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

    2022-06-26 15,340
  •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由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被监护人没有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责任保护。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依法

    2021-12-01 15,340
  • 监护监护人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

    2021-03-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2,874 15,340
  •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149 15,340
  • 婚姻法2020年相关离婚新规定 01:22
    婚姻法2020年相关离婚新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婚姻家庭篇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婚前患有重大疾病隐瞒的,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而是可撤销的婚姻;2、离婚损害赔偿增加了一个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所谓其他重大过错,比如出轨、

    1,748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