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一般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发商有义务向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与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
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
一般以房屋的转移占有来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在实践中,“领钥匙”的方式可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但交付的房屋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在实践中,大多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开发商或者中介制作的格式合同,其中的格式条款往往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甚至有时候是相反的,这就应当允许双方对合同条款适当变更,而且变更的认定不宜苛刻,应当综合整个购房过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房屋买卖交付一般是如何认定的?qot;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认定为合同标的金额的20%,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造成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涨,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一般是中介及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一般都会约定具体的详细内容,三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各方根据自己的违约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相应责任,没有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要谨慎的对待。如果在合同之中约定的不够详细,那么很有可能会发生纠纷。拟定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房屋的情况,合同之中一定要明确买卖所交易的标的物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备的条款包括了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标的,也就是房屋的情况。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合同之中要写清楚房屋的位置,房屋的面积,房屋的设备,设施产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