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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人必须是在经过了直接抚养方同意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在探视孩子时把孩子接走,除此之外,探视权人行使探视权时不能私自将孩子带走,其行为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依法可以中止探望。
能否探视要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自己不愿见,法官不能判决强制见,根据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能把孩子接走。夫妻双方离婚后,法律赋予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同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场所接走孩子是被允许的,反之则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说好3岁女儿归女方抚养,我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我担心以后女方不给我看孩子,能不能说如果不给我看孩子,我就不付抚养费?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探视权未得到实现,不能作为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于子女
准确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你只拥有去探望孩子的权利但不代表你具有可以成为孩子监护人的权利。探视权是一种可以帮助孩子父母一方跟孩子进行联系,可以带他外出玩耍,可以随时跟他聊天的一种权利。但只限于和孩子一起
【法律意见】不可以的,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女方享有抚养权,男方可以行使探望权,但是并不能直接带走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但是,未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探望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还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归于消除,虽然父母离婚了,子女不再与父母双方同时共同生活,但其仍是父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