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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
夫妻共同买房的,应当认定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婚姻无效财产关系怎么处理《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自始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可撤销婚无溯
有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法院必须确认婚姻无效。有关主体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理由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未达到法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离婚夫妻财产债务的处理问题,需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的不同来作出区别判断。 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来对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换句话说,在登记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