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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共同财产。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双方办理结婚手续后购买的车辆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结婚后买的房子不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一般婚前还贷部分视作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视作共同财产,但是涉及到房产首付和贷款以及登记问题,情形不同会有完全不同的认定,建议提供更多的信息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一般有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和忠诚协议三种: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款的,房屋视为个人财产,相应的抵押贷款也视为个人债务。 婚后对方配偶参与贷款清偿的,不能改变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离
房产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证书,应将房产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而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所产生,也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作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后不论是由一方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