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
出生证明公证一般用于涉外,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没有当地户口的须带原居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和暂住证,申请人是境外的须带护照或身份证;(2)出
出生证明—补办的机构: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
计划生育证明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了更好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的婚姻、生育、节育等相关情况的凭证。 办理计划生育证需要材料有: 1.结婚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证》; 3.节育证明; 针对四十九周岁以下的己婚未育人员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4、缴纳工本费,等待新户口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出生证需要的资料,一般有以下的六种,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