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但是可以撤回要约吗
但是可以撤回要约吗

但是可以撤回要约吗

2021-01-17 93
普法内容
要约发出后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需要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对方当事人了,则要约不能被撤回。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承诺可以撤回吗要约的要约可否合理撤销
    承诺可以撤回吗要约的要约可否合理撤销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回。但当事人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撤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

    2021-01-22 185
  • 法律可以宣告要约撤回吗
    法律可以宣告要约撤回吗

    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为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

    2021-04-16 76
  • 承诺可以像要约一样撤回吗
    承诺可以像要约一样撤回吗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撤回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承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2021-02-13 120
专业问答更多>>
  • 可以撤回要约吗?

    要约一般可以撤销或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能撤销:1。要约人明确要约不能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能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2021-12-26 15,340
  •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吗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2022-07-03 15,340
  •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吗?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2022-07-03 15,340
  • 要约后可以撤回吗

    发出要约后还可以撤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

    2022-06-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发出要约后还可以撤回吗 01:22
    发出要约后还可以撤回吗

    发出要约后可以撤回,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要约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是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人的,要约就不能撤回。在这种情况下,

    1,207 15,340
  • 离婚可以撤销吗 01:11
    离婚可以撤销吗

    需要注意,离婚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双方已经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这时候双方就是单身。但是,想要恢复婚姻状况的话,双方可以重新登记结婚,这种行为被婚姻法称为复婚。在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登记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以后,男女双方都领取到一

    2,251 15,340
  • 离婚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00:53
    离婚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离婚了夫妻双方符合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

    95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