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私刻公章构成表见代理吗
私刻公章构成表见代理吗

私刻公章构成表见代理吗

2021-01-17 222
普法内容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人代表的私章可以刻在公章上吗
    法人代表的私章可以刻在公章上吗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制订公司的章程,公司的章程应该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定的方式等的内容,并且要制作公司的相关印章。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印章是不可以可以随便刻的,制作公司的印章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

    2020-01-01 421
  • 如何才能构成表见代理
    如何才能构成表见代理

    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相对人出于善意;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

    2021-03-01 160
  • 私刻企业公章是否构成犯罪
    私刻企业公章是否构成犯罪

    私刻企业公章是构成犯罪。私刻公章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关于印象的管理规定,还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私刻公章行为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

    2021-11-17 941
专业问答更多>>
  • 私刻公章构成表见代理吗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2-05-11 15,340
  • 私刻章能表见和代理吗?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

    2022-06-26 15,340
  • 私刻公章的可以由代理人代理刻吗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2-06-19 15,340
  • 私刻公章可以代理吗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01:18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指的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事实依据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行为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没有代理权。 即行为人代表了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为的时候,是

    1,026 15,340
  • 私自刻公章违法吗 00:45
    私自刻公章违法吗

    私自刻公章违法。若私刻公章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

    2,859 15,340
  •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01:12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1,028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