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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中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我国的法律根据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辈份、年龄等不同情况,将扶养分为抚养(针对未成年晚辈而言)、赡养(对老年人长辈而言)、扶养(对同辈人而言)。因此,对年老、无子女的人,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所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 但是由兄弟姐妹承担
一般情况下年老无子女不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担扶养义务,因为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扶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就是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
关于兄弟姐妹是否有互相扶助的义务问题: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但是由于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一般情况下没有扶养义务,但是在特定的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抚养能力,有未成年弟妹需要抚养,兄长、姐姐有负担能力的,有抚养弟弟、妹妹长大的义务。如果已经年满18周岁,即使不能自食其力,兄长、姐姐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分为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两种,自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的,才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