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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
公司需具备的设立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住所、公司名称、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分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分公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你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注册申请书2、你们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你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你们公司的股东要求设立分公司的决议5、事务所的地址证明书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合伙企业在我国不具有法人性质,这一点是和公司的显著区别。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主要规定在《合伙企业法》当中,依据该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实缴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步骤具体如下: 1、核名;需要提前准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商标注册复印件;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刻章;需要准备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到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