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当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直接造成受害人的损害; 为有因果关系;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等物理力并未直接作用于他人的人身,而是引发其他现象,致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
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如下: 1、堆放的物品倒塌、滚落、滑落致人损害的,堆放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加害人证明第三人具有过错,但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能免责。 3、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堆放人的责任。
生活中,特别是在仓库等场合由于堆放物堆放不牢固等原因可能会突然发生滑落、倒塌、坍塌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后果。 这里的堆放物在法律上表现即一切堆放状态的动产。正确处理该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您需要了解以下两点: 1、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为堆
堆放物损害责任,是指由于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致使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件损害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5条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因此,因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有以下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堆放物致人损害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事故发生之后,通常交警会在现场调查当日起10天之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针对需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该在检验、或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后的5天之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处理方式是,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