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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预售合同后双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应当约定正式合同的订立期限,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是指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协议。购房合同一般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
1、可以办,但是比较麻烦,要补相关的手续,各地的具体执行标准不一样。 2、通常而言《预售合同》丢了不要紧,因为房管局的那份已经备案登记了,自己手中的《预售合同》更多的作用是为了防止以后产生纠纷维权使用
如果购房者丢失了首付发票,就不用太担心了。由于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
一、购房合同丢失有哪些情形(一)一般来讲,购房合同丢失分两种情况: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售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从实践来看,商品房
全款买房没有购房合同的,买方需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这是因为不动产交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买方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在房屋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后。而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购房合同。且如果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话,可能发生卖方一房数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