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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不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不直接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先与之协商,要求对方按时支付,如果对方拒绝,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支付抚养费。而如果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那么夫妻一方可要求
之前不要抚养费的,之后还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费。双方离婚时的抚养费协议不会影响离婚后孩子关于抚养费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离婚时约定抚养费为零,离婚之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即使父母没出孩子抚养费,子女仍然需要赡养父母的。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对方要抚养费的,也能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之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设置障碍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同时,给付抚养费这一义务的履行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能被排除;不直接抚养子
不一定可以要回抚养权。抚养权的确定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来确定的,涉及许多因素,而非只有经济能力这一项。如果,增加抚养费的一方更利用孩子成长,则会要回抚养权。如果不利于孩子成长,则不会要回抚养权。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但是如果轮流抚养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无论离婚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如果生父或者生母一方,不具备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的话,不建议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因为要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意味着要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意味着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者因为自身的原因,例如身患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