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结婚时收的礼金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结婚的礼金一般是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双方的亲朋好友赠与双方的,所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礼金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且赠与的是夫妻中一方的;或者虽然礼金是婚后赠与夫妻的,但赠与
彩礼应当退还的条件有: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其中后面两个需要离婚。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女方不应当返还男方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 2、该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 3、支付方没有主动提出返还请求的; 4、其他情形。
李某诉杨某离婚案 原告:李某。 被告:杨某。 原、被告于2002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春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同年 5月16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未生育子女。婚后不久双方
1、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法》
男方悔婚,由于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所以女方一般应当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另外,男女之间存在以下情形时,女方也应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离婚后女方要退还彩礼;
1、女方提出离婚的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时,离婚后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由此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女方也需要退还彩礼。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出现上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彩礼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的财物。不能够随意撤销赠予,但法律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退婚的事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