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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一、权益人是无法确定。 二、无产权。 三、交易时间长。 四、可能存在债务纠纷。
公证安置房的买卖相对安全。安置房买卖的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使得安置房买卖合同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因拆迁安置房一般是补偿给一个家庭的,该安置房产权可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经过单方共有人的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若该安置房没有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则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无效。并且安置房的买卖从被拆迁者签订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
(1)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不确定;(二)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三)由于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
相较于一般房屋买卖,安置房的买卖存在着更大的风险,包括房产证延迟取得等。本文将针对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作简要分析。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
1、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协商不成,还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
安置房和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否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取得产权,还需要看政府对安置房买卖作出的规定。 因其安置的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子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要受政策的约束,所以和商品房的买卖有很大不同。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得到房权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购房者和出售方协商确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五个部分:第一就是签约主体的信息。就是指的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第二是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例如房屋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