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理解股东知情权
如何理解股东知情权

如何理解股东知情权

2020-04-30 92
普法内容
股东的知情权理解如下: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一般是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如何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股东如何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2020-10-19 106
  • 股东知情权司法解释
    股东知情权司法解释

    股东知情权即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查阅公司制作会计账簿涉及的原始凭证。

    2020-11-24 392
  • 股东知情权如何得到保障
    股东知情权如何得到保障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

    2020-04-26 67
专业问答更多>>
  • 股东知情权纠纷如何解决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022-02-17 15,340
  •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 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11-22 15,340
  • 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行使可以通过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方式行使。具体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后,依法行使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

    2022-06-03 15,340
  • 股东知情权如何体现

    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依照《》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

    2022-09-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隐名股东知情权有什么内容 01:21
    隐名股东知情权有什么内容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

    850 15,340
  • 小股东如何维权 01:06
    小股东如何维权

    股东若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以诚信原则为行为准则,不得滥用控制权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司的利益。具体来说,首先,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中,为使小股东利益得到保

    803 15,340
  • 5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 01:03
    5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

    5人合伙必须有核心大股东,核心大股东首先占股比例相对较大,个人占股在百分之51以上,拥有决策的最终话语权;其他四个股东可分为人力股、资金股,又出资金又出人力的占股相对较多,仅出资金不出人力的,属于财务投资人,占比相对少些,这些又需根据企业性

    1,454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