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国家社科基金免于鉴定条件
国家社科基金免于鉴定条件

国家社科基金免于鉴定条件

2020-09-20 2,477
普法内容
国家社科基金免于鉴定的条件有3个。一是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二是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实际部门采纳;三是阶段性研究成果被编发全国社科工作办《国家高端智库研究报告》《成果要报》两篇及以上。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三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的;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属于上述情况者,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国家社科基金何时公示
    国家社科基金何时公示

    国家社科基金公示时间可以参考上一年的公布时间等相关时间节点。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项目规划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2021-03-11 120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几月出结果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几月出结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的七月至八月出结果。

    2020-10-06 940
  • 科技公司国家给补助的条件
    科技公司国家给补助的条件

    科技公司国家给补助的条件: (1)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农业、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

    2020-01-09 266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怎么规定的?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

    2022-09-11 15,340
  •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转投创业子基金

    引导基金投资子基金的收入按以下程序上缴:(一)受托管理机构与子基金其他出资人等商议或份额退出、收益分配及清算等事宜,并对子基金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受让子基金股权或份额申请以及确认收入所依据的相关资

    2022-09-22 15,340
  • 国家司法工伤鉴定条件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

    2022-08-13 15,34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2022-09-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 01:02
    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799 15,340
  • 经侦科立案条件 01:00
    经侦科立案条件

    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的经侦部门在受理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即可立案,凡是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则可不立案。 与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6,336 15,340
  •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01:46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基金子公司成立的条件有以下五个,分别是: 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当持续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

    66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