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而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规定房屋的物权自房屋拆除时消灭。物权的消灭指物权关系的消灭,广义的物权消灭包括物权的绝对消灭和物权的相对消灭,狭义的物权消灭指物权的绝对消灭,房屋因自然灾害、拆除、捣毁等原因而归为灭失时,以该房屋为客体的房屋所有权即不复存在,物权即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房屋的物权自拆除房屋时消灭。物权消灭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物权与其主体分离,即权利人的物权丧失。物权的消灭与物权的转让不同,前者系物权的绝对丧失,后者系物权的相对丧失,比如权利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不会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只会使抵押权人丧失胜诉权,但并不会导致抵押权消灭。抵押权只会因为主债权消灭、抵押权被实现、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等情形而消灭。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成就后,守约方要在除斥的时间内尽快行使,向违约方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因为对方违约的原因,守约方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之后,又自己愿意弃权的,则不能主张新的约定解除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
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应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 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 出资转让协议; 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