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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可以撤销。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
夫妻一方没有权利不经对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因此夫妻一方将不属于自己个人的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婚内赠与与夫妻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益。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
一方不知情是属于无效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财产赠与他人,同样是一种婚内财产侵权行为。
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无偿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方不知情是属于无效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财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是一种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这个合同生效并不意味着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