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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
承包人可以通过参与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四荒”地。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将“四荒”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股份合作经营。
第一,就是保证粮食价格,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第二,就是改善种植条件,鼓励复耕。 第三,规范土地流转,保障耕地有人种,不撂荒。 第四,加强服务,让农民种地不再难。
1、承包人可以通过参与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四荒”地。 2、也可以将“四荒”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股份合作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而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个人或者联户,还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农
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地的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四慌用地主要是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地的使用,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承包、租赁或拍卖“四荒”使用权,农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协议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还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时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