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老年人生前能处分自己的遗产吗
老年人生前能处分自己的遗产吗

老年人生前能处分自己的遗产吗

2021-04-04 99
普法内容
老年人生前能处分自己的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老人生前可以进行遗产处分吗
    老人生前可以进行遗产处分吗

    老年人生前可以处分自己的遗产,老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订立遗嘱的时候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例如不能取消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2021-01-05 89
  • 老人遗产有权属自己的吗
    老人遗产有权属自己的吗

    个人财产有权自行处分,他人无权干涉。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务。无权处分人擅自处分他人的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个合同是效力待定的。但是,如果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或者事后追认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

    2021-04-23 172
  • 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成年人设定任意监护人,应当在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依自

    2022-03-07 141
专业问答更多>>
  • 老年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吗

    老年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

    2022-05-27 15,340
  • 老人的遗产能随便处分吗?

    老年人生前可以处分自己的遗产,可以通过生前订立遗嘱和遗赠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老年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2021-11-22 15,340
  • 老人在生前能办遗产公证吗?

    如果是遗产所有人在生前立遗嘱,需要其亲自到场公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自己财产所有权证书等证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立公证遗嘱; 如果是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作公证,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场,并且要带上

    2022-08-20 15,340
  • 老人生前留下遗嘱 要儿女善待自己的狗

    前几天,老家象山地龙村里的一位老人阿贵去世了。在宁波城里的儿女得知了这个不幸的消息后,泪流满面地赶回村里为老人料理后事。我正好回老家,送了老人最后一程。   儿子给老人收拾身前所穿衣物的时候,发现了一

    2021-01-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老人生前立的遗嘱能改吗 01:19
    老人生前立的遗嘱能改吗

    老人立的遗嘱,在老人去世之后,就不能进行更改了。变更遗嘱,必须符合一定的时间要件,也就是需要立遗嘱人,在尚未去世时变更。换句话说,订立或者变更遗嘱,都是老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阻碍。如果老人已经去世,遗嘱就不能做任何更改

    1,795 15,340
  • 女婿能继承老丈人的遗产吗 00:51
    女婿能继承老丈人的遗产吗

    女婿能继承老丈人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女婿是不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的。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诉讼,那么女婿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例如亲戚和邻居的证言

    851 15,340
  • 离婚前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00:59
    离婚前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离婚前不需要转移自己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发生性质的变更。换句话说,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侵占更无权使用。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中,以及离婚之后,一方自己所有的财产

    387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